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阳光大道15号林溪美城2栋1单元17楼1702号房屋

龙泉驿区房屋拍卖
起拍价:¥71万元     评估价:¥87.98万元     标的物保证金:12万元
标的状态:
二拍
标的类型:
0
所在城市:
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
处置法院:
龙泉驿区人民法院
开拍时间:
拍卖已结束
结束时间:
2021-01-08 1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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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参数
权证信息
  • 执行裁定书案号:(2020)川0112执恢131号
  • 产权证:权1789712
  • 土地性质:无
标的物详情

拍品名称

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阳光大道15号林溪美城2栋1单元17楼1702号房屋

协商议价:

87.98万元

起拍价:87.98万元

保证金:12万元

加价幅度:0.3万元

拍品情况

财产所在位置

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阳光大道15号林溪美城2栋1单元17楼1702号

执行案号

(2020)川0112执恢131

优先购买权人

/

业务件号

权1789712

查封情况

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首查封

拍品所有人

被执行人

房屋规划用途

住宅

建成年代

/

房屋建筑面积

87.98平方米

户型

3室1厅1卫 (现状)          

所在楼层/总楼层

17层/共18层

朝向

/

装修

有装修

财产占有情况

被执行人使用

是否负责腾退

被执行人承诺腾退

钥匙

物业欠费

物业1.45元每平方,截止2020.9.30日,物业欠费和违约金共计5003元,垃圾费176元,共计欠费5179元(物业公司管理处了解到)。

提供的文件

1、《执行裁定书》 2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
3、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

拍卖说明

1.拍卖对象:

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阳光大道15号林溪美城2栋1单元17楼1702号,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双方协商议价,本院合议庭根据协商议结果确定起拍价。

2.税费负担情况: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、取得方式、初始价格、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,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、契税、增值税等税费,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。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,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,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,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,逾期未申请的,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。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水、电、气费、物业费等相关情况,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,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,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。

3.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,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。

4.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,在参与司法拍卖前,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。对于没有购买意愿,或明知资金不足,无力支付拍卖款,仍与他人激烈竞价、恶意抬高价格,阻止他人正常竞买,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,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、拘留,构成犯罪的,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其他特别说明: